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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县高层住宅二次供水管理办法》(试行)3月起执行

时间: 2012-04-10 10:22:42

为规范绍兴县县域内高层住宅二次供水管理,县政府下发了《绍兴县高层住宅二次供水管理办法》(试行),于3月份起执行。 《办法》明确了“规范新建、控制在建、逐步理顺已建”的基本思路,即对新建与在建的,严格按照技术规程建设,建成后统一移交给供水企业管理、维护,实行抄表收费到户;对已建成投运的高层住宅可根据业主意愿,结合设施状况,逐步解决。同时,集团将按照“居民用水一户一表制模式”管理,抄表到户,收费到户,服务到户,水价统一按普通居民用水价格执行。 目前,柯桥城区汇锦园、恒美大厦、锦绣河山等在建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正按照《绍兴县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技术规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