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6月15日讯(通讯员 戴晶晶)近日,按照国务院的授权,太湖流域水量分配方案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批复实施。方案的贯彻实施是今后一段时期太湖流域各级人民政府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
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在方案批文中强调,方案实施要围绕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全面加强水资源节约保护与高效利用,为流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水资源保障。流域内省(市)人民政府要将方案实施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内容,按照方案确定的水量份额,合理配置水资源,严格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加强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优化水利工程调度,保障流域基本生态用水需求,确保太湖水位和松浦大桥断面最小月净泄流量。太湖流域管理局要组织制定太湖流域水量调度方案、年度水量分配方案和调度计划,加强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管理,强化对方案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太湖流域管理局高度重视流域水量分配方案的组织实施,按照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等要求,强化依法治水管水,已将落实太湖流域和新安江流域水量分配方案作为2018年局重点工作,目前正组织开展水量调度方案、年度水量分配方案和调度计划编制等工作。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作者: 戴晶晶
责任编辑:李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