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讯 经国务院同意,近日水利部、国土资源部联合印发了《水流产权确权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开展水流产权确权试点工作,是中央《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6年工作要点》确定的重要改革任务。自今年年初以来,水利部、国土资源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在深入调研、专题论证、征求意见、反复协调的基础上,制定了《方案》。《方案》选择宁夏自治区、甘肃省疏勒河流域、丹江口水库等区域和流域开展水流产权确权试点,明确通过2年左右时间,探索水流产权确权的路径和方法,界定权利人的责权范围和内容,着力解决所有权边界模糊,使用权归属不清,水资源和水生态空间保护难、监管难等问题,为在全国开展水流产权确权积累经验。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附件:水利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水流产权确权试点方案》的通知
责任编辑:李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