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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推进水利建设 加快促进东北振兴

时间: 2016-02-02 08:35:22

    中国水利网站讯  2015年,水利部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意见》精神,不断加大对东北地区支持力度,大力推进东北水利建设。   一是以列入国家172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为重点,加大水利投入,积极推进项目前期工作。东北地区列入国家172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共35项,2015年共安排中央资金168.14亿元用于支持东北地区已开工的16项重大水利项目建设。目前,黑龙江奋斗水库、阁山水库、绰勒水库枢纽下游内蒙古灌区、辽宁猴山水库等工程初步设计已批复并如期开工。引绰济辽工程正在开展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审查工作,吉林西部地区雨洪资源综合利用河湖连通供水工程项目建议书审查意见已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时,进一步加快吉林中部引松供水、松原灌区、内蒙古尼尔基下游灌区、黑龙江尼尔基引嫩扩建骨干一期等在建工程建设进度。   二是发展现代灌溉设施,加快三江平原及尼尔基等灌区建设。2015年,继续在东北四省区实施节水增粮行动,安排中央资金66亿元,支持发展喷灌、微灌、管道输水灌溉等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100万亩。安排中央资金7.15亿元,支持东北地区6处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作、5处大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及规模化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建设,推动高效节水灌溉区域规模化发展。   三是加快东北黑土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力度,推进东北地区水生态文明建设。2015年共安排东北黑土区水土保持中央投资4.89亿元,实施坡耕地综合整治、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等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131平方公里。将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辽宁省大连市、丹东市、铁岭市,吉林省吉林市、长春市、白城市、延边州,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鹤岗市、牡丹江市纳入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指导试点城市因地制宜开展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建设。   四是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快推进水利工程建设进度。一是明确责任分工。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水利工程建设实施意见》、《加快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任务分工方案》等,细化实化重大水利工程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保障措施。二是强化调度跟踪。先后11次召开中央水利建设投资计划执行月调度会,加强对工程建设进度的跟踪分析研判。共向东北地区有关部门印发督办函8份,明确整改事项和工作要求,推动重难点问题的解决。三是加强督导检查。部领导多次带队对东北地区进行专项督导,两次组织松辽委对流域内重大水利工程进行了全面督导检查,两次派出督导组对黑龙江、吉林、内蒙古三省(区)建设进度滞后的项目进行了督导抽查,加强督办,印发整改通知,限期整改落实。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责任编辑:郑秀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