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城调整自来水供水价格 发布日期:2021-01-07 来源:云南水协 为了充分发挥价格因素在水资源配置、水需求调节方面的作用,增强全民节水意识,促进水环境保护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华宁县发改局于2020年10月10日召开了自来水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后报经县人民政府同意,于2021年1月1日起调整华宁县城自来水供水价格。
各类用水价格分别调整为:居民生活用水到户价格为3.20元/m³,其中供水价格2.30元/m³,污水处理费0.90元/m³;非居民生活用水到户价格为4.10元/m³,其中供水价格3.10元/m³,污水处理费1.00元/m³;特种行业用水价格为8.00元/m³,其中供水价格6.90元/m³,污水处理费1.10元/m³。
对居民生活用水继续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每月每户居民用水量15m³以内(含15m³)的供水价格为3.2元/m³,其中供水价格2.30元/m³,污水处理费0.90元/m³;超过15m³的部分以居民生活供水价格(不含污水处理费)为基础加价50%;超过20m³的部分以居民生活供水价格(不含污水处理费)为基础加价100%。对低保用水户实行水价优惠,以户为单位,每户每月用水量在15m³以内(含15m³)的,按2.30元/m³收取水费,超过15m³的部分,执行调整后的水价政策。
华宁县县城非居民用水执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具体执行标准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