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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清源水库管理处联合属地执法部门开展清水海水库禁捕宣传巡查

时间: 2020-12-25 17:43:16

昆明清源水库管理处联合属地执法部门开展清水海水库禁捕宣传巡查 发布日期:2020-12-25 来源:云南水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昆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金沙江(昆明段)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昆农发〔2020〕5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寻甸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将在金沙江流域寻甸重点水域实施禁捕,重点范围包括牛栏江、普渡河、小江水系的主要河流及凤龙湾水库。   禁捕时间:2020年7月1日-2030年7月1日   禁捕事项:   1. 禁捕范围内禁止一切捕鱼船舶活动。   2. 禁捕范围内禁止一切捕捞活动。   3. 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   4. 禁止非法运输禁捕范围内捕捞的渔获物。   5. 禁止农贸市场、电商平台、酒店餐馆等销售环节销售禁捕范围内的渔获物。   6. 因可研、监测等特殊需要采集禁捕范围内水生生物的,应按照有关规定申报专项(特许)捕捞许可后,方可采集。   日前,为积极响应十年禁捕通告,昆明清源自来水公司水库管理处联合寻甸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管理局、寻甸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寻甸县公安局金所派出所,通过无人机、船只开展水库非法捕鱼巡查工作,对破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违法行为零容忍。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巡查频次和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保护区内的各类违法行为,努力守好一湖碧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