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水协抽调专家积极参与城镇供水水质督察暨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和二次供水设施建设与管理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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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水协抽调专家积极参与城镇供水水质督察暨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和二次供水设施建设与管理考核工作 发布日期:2020-11-09 来源:新疆水协 2020年10月20日,新疆水协接到自治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关于协助推荐参加自治区城镇供水水质督查暨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和二次供水设施建设与管理考核工作专家的函》后,新疆水协秘书长张俊林高度重视、及时协调,新疆水协常务副会长、乌鲁木齐水业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王魁梧,副会长单位克拉玛依市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陈刚大力支持新疆水协工作,为保证此次城镇供水水质督查工作顺利完成,在两个单位抽调6名专家参与此次工作。其中2名水质监测专家: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乌鲁木齐监测站检测室副主管、国家供水应急救援新疆基地水质监测组组长、生态环境保护中级工程师张立虎,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乌鲁木齐监测站水质监测员、生态环境保护中级工程师曹艳红;2名二次供水技术专家:克拉玛依市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营销所副所长、工程师李海鹏,克拉玛依市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运行部主管、中级工程师李卓卿;2名水厂规范化管理专家:克拉玛依市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化验中心副主任、工程师阚力华,乌鲁木齐水业集团西山水厂总经理助理、市政建设中级工程师韩振刚,并于10月28日起,赴全疆14个地(州、市)进行现场督查工作。
由自治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厅、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治区公安厅组成联合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反馈等方式开展此次工作。采取问题反馈、全区通报、跟踪督办、联合约谈、追责问责的方式确保督查工作落到实处。
督察组分两组,第一组组长为自治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副处长张华,第二组组长为市政服务中心副主任刘玉红。
督察工作相关要求如下:强化统筹协调,形成水质督察工作合力;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监督检查主体责任;强化履职意识,确保水质督察责任落实;强化结果运用,建立水质督察追责机制。
新疆水协将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全力配合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供水水质督察工作,努力推动全疆供水企业信息化建设进程取得新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