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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二○一一年度发展党员规划的通知

绍县水务集团党委[2011]9号       关于上报二○一一年度发展党员规划的通知   集团公司各党总支(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绍县组通[2005]5号文件等有关规定,请各党总支(支部)认真制订本单位2011年度发展党员规划。 各党总支(支部)要正确认识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有领导、有计划、慎重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联系实际,认真制订全年发展党员工作规划,没有列入年度发展规划的,当年不得发展。列入发展规划的,一般应在当年按规划要求及时发展,特殊情况当年发展不了的,作出相应书面说明。 在制订全年发展党员规划、确定新发展党员对象时,各党总支(支部)要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认真履行入党手续,规范发展程序,实行发展党员工作预审制和失察责任追究制。坚持走群众路线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对列为新发展党员对象的有关情况要进行公示,广泛听取党内外干部职工的意见,然后经支委会讨论和支部大会表决通过。 请各党总支(支部)填写好《发展党员规划情况统计表》和《发展党员规划名单》,以书面及电子版的形式于2011年3月底前报集团办公室,联系电话:84133695。   附:发展党员规划情况统计表 发展党员规划名单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党的建设  党员发展   通知                         中共绍兴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11年3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