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集团公司2011年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暨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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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县水务集团党委[2011]12号
关于下发《集团公司2011年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暨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的通知
集团公司各级党组织: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和县委十二届十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扎实做好2011年集团党建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集团实际,特下发《集团公司2011年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暨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
望各党组织按照考核细则的内容和要求,逐项抓好落实。
一、考核内容
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暨目标责任制考核分为100分。其中学习制度规范化20分,党组织建设规范化45分,创先争优规范化30分,信息报送5分。
二、考评办法
1.考评按各基层党组织自评和考核组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自评:各单位党组织对照《细则》进行自评打分;考核组考评:根据各党组织工作总结、查阅相关资料,对照《细则》,对各党组织考核打分,集团党委根据考核组考评意见,审核确定。最后所得总分作为评比集团公司“五好”基层党组织等先进评比的依据。
2.凡当年因领导干部(含单位中层干部)违法违纪受处分的,即取单位“五好”基层党组织党内先进的评比资格。
3.考核结果参照各单位年度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有关考核指标执行(不含附加分)。
三、相关要求
各党总支(支部)要高度重视自身建设,充分认识做好党建工作对推动本单位中心工作的重要作用,要认真研究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暨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结合本单位实际,切实抓好落实,以确保目标、责任和各项任务的完成。
附件:集团公司2011年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
二○一一年五月 日
主题词:党建工作 考核细则 通知
中共绍兴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委会员 2011年5月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