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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检验检测机构证后监管的通知》(绍柯质【2018】25号)文件要求,12月5日,城乡水质检测公司接受了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我机构获证后的监督检查。
本次检查组主要由区质监局和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的3名专家组成,通过实验现场查看、提问、查阅资料等形式,核查了公司资质能力、授权签字人、环境设施、检测设备、标准方法及质量管理体系运作等符合性情况。经检查,城乡水质检测公司的工作得到了检查组一致认可,并现场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