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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86号)的规定,绍兴水处理公司下属中心化验室迎来三年一次的计量认证复审现场评审。本次复审由浙江省质量监督局负责,委托浙江省城市供水水质监测中心的董民强站长和杭州市城市排水监测站黄伟站长组成专家评审组进行为期3天的现场评审和考核。 评审专家具体检查了中心化验室体系运行的19个要素75款要求,并对申报的COD、pH、总氮、总磷等项目进行了盲样考试。最后专家组一致认为中心化验室体系完善,认证项目具备相应的检测能力,通过现场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