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印染产业集聚区工业污水处理费出台

2014-03-25 15:06:00 江滨水处理

      经深入调研和多方沟通,集聚区污水处理收费方案于318日顺利通过县物价部门批复,集聚区工业污水收费政策正式出台。

 新收费政策进管污水COD500mg/L为基准,基准价以现行高污染工业企业用户污水处理费基准价,即3.0/立方米为基准;COD1000 mg/L及以下与现行收费标准相同,1000mg/L3000mg/L(含)之间,每100mg/L加价0.25元,3000mg/L4000mg/L(含)之间,每100mg/L加价0.3元,COD 4000mg/L以上的,每100mg/L加价0.4元。该收费政策较现行收费标准比,体现进网浓度越高、优惠幅度越大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