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章建制 加强管理——“阳光审计”助力集团公司健康发展的“四条路径”

2016-01-06 11:06:00 柯桥水务

 

   审计作为一种具有独立性的经济监督活动,对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具有保驾护航的作用。

    集团公司善于利用“阳光审计”之力,从2004年自组建以来,就开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十年磨一剑,目前在实现对审计工作转型的同时,实现了企业的健康发展。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小组设在财务资产审计部,代表集团实行独立审计监督;2014年将财务资产部改设为财务资产审计部,分管领导实行交叉管理,管财务不管内审,由监事会主席专门分管内审工作。

    内审工作紧紧围绕“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的定位开展工作,实行定期审计和因事因时而定的不定期审计,内审工作已成为集团一项制度化、经常化工作。

    目前,集团内部审计工作基本实现“三大”转型:一是组织转型,建立了内部审计网络,形成了“集团”、“子公司”两级审计管理体系;二是职能转型,从以财务审计为主向管理审计转型,基本形成“全过程、全方位、全要素”的立体化审计监控和风险预防体系;三是方式转型,由手工审计模式,转为以信息化审计模式为主的立体系统审计模式。透视集团公司的“阳光审计”工作,

可以发现成功转型的“4条路径”。

路径之一: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

集团始终坚持以制度建设为根本,努力将风险防控的关口前移,从事后审计向事前、事中审计转变。目前已把内审基础工作寓于《资金管理办法》、《财务审批制度》、《建设项目货物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等50余项制度中,并起到了很好的内效管理效果。同时,集团提出“职能下放、监督上提”要求,更加突出审计监督作用。目前,集团已专门配备了1名财务资产审计部副经理负责内审工作,统一调配了8名财务人员充实到审计组,并通过组织各种学习、参加有关后续教育,集团的

内审成员已全部持有内审岗位资格证书,其中有一位同志获得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资格。

    路径之二:着力突出重点全面审计

    扩大内审覆盖面。在开展下属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上,将专门对各单位的工程款支付、年薪发放情况进行专项审计。提高审计效果。针对近年来该集团工程建设投资大、项目多的情况,为了更好地使用建设资金,提高投资益效,采取财务审计与工程审计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发现虚列或少列建设项目成本、审查工程价款结算是否合规真实、建设单位是否按实际完成工程进度结算工程价款等问题。加大经济责任审计力度。建立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轮审制度,坚持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对重点单位及关健岗位领导干部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

    路径之三:提高内审工作质量和效率

    一直以来,集团坚持内部审计与社会审计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工作,巧借外力提高效率。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投标,聘请社会审计(中介机构)参与内审工作。对于委托社会审计机构实施审计的项目,集团对审计的目标、内容提出明确要求,并对社会审计机构的工作过程及质量进行跟踪和评价,同时实行回避制度,如进行过编标的中介机构不得进行决算审计等。此外,进一步规范内部审计程序和审计行为,确保审计质量和审计效果,并且积极推进内部审计信息化建设,以进一步提高

审计工作效率。

    路径之四:以资金集中统管为主线

    加强对内部结算中心的监管,努力节约财务费用。根据集团“统一融资、集中调配、垂直监管、单独核算”原则,强化对全资子公司的资金余缺调剂控制。每年通过结算中心调度资金15-18亿元,年节约利息支出250万元。同时,就审计中发现的会计基础工作出现的问题进行指导,如规范分项目核算建设成本、如何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控制等。

    追求无止境。今后几年,集团公司将突出重点薄弱环节建设,着力推动内部审计工作科学健康发展,进一步夯实制度基础,促进规范操作,进一步推进内部审计工作常态化,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队伍建设,使“阳光审计”继续为集团公司健康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