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林静
浙江省景宁县有着浙江“后花园”之美誉,该县域内有瓯江、飞云江两大水系的发源地之一,有林地226万亩,森林覆盖率80.85%,是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国家生态县、省级森林城市,生态环境质量连续多年稳居全国前列。
水是生命之源,生存之本。一直以来,毒鱼电鱼一直是影响水域环境的重要因素之一,一些不法分子为了个人利益,违法使用电瓶在河道毒鱼电鱼,导致渔业资源破坏严重。为加大违法打击力度,浙江省景宁县水利局水政渔政执法大队以不分昼夜,5+2、白加黑的铁军精神,通过开展“春潮行动”、“清网行动”、联合执法、河道巡查等举措,高频次高强度打击非法捕捞及区域河段非法采砂行为。另一方面,主动创新,引导破坏水环境违法犯罪人员开展生态修复,有效地减轻了违法行为的负面生态影响,切实保护渔业资源,维护水域生态环境平衡。
严厉打击,严肃处理涉水、涉渔违法行为,守护水生态环境,为下一代留下绿水青山。截止发稿日,本年度该县水利局水政渔政大队已累计开展日常巡查178次,出动执法艇715人次,没收刺网136副,没收海竿钓141支,没收电捕鱼工具9套,放生溪鱼50斤,没收渔获物150斤,劝导违法垂钓195人,现场处置非法采砂案8起,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0起,其中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刑事5起。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作者: 林静
责任编辑:李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