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全国水利厅局长会议精神系列评论之三:新理念照亮水生态文明新格局

2017-01-16 08:49:36 柯桥水务

  □本报记者 李顺卿

  文,是美好事物的外化形态;明,是对客观规律的发现、敬畏和遵循。文明,是人类社会对美好生活的共同期许。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在理念上不断升华,在制度上不断跟进,照亮水生态文明新格局,协同推进人民富裕、国家富强、中国美丽。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一系列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国务院印发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将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放在了突出地位,并融入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加快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增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平衡好发展和保护的关系,按照主体功能定位控制开发强度,调整空间结构,给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实现发展与保护的内在统一、相互促进——发展和保护相统一的理念进一步深入人心。

  生态文明建设是“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我们要深刻领会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内涵,将其融化在思想里,贯穿在工作中。我们要坚守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以水定需、因水制宜、量水而行。我们要坚守自然价值和自然资本的理念,深刻认识到自然生态的价值,把保护自然体现为增值自然价值和自然资本的过程,体现为保护和发展生产力。我们要坚守空间均衡的理念,把握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的平衡点,以当地水土资源承载能力和环境容量来考量人口规模、产业结构、增长速度。我们要坚守山水林田湖生命共同体的理念,按照生态系统的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规律,统筹考虑自然生态各要素,山上山下、地上地下、陆地海洋以及流域上下游,进行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增强生态系统循环能力,维护生态平衡。

  社会行为在很大程度上是制度安排的结果,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我们要把制度建设作为水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切实贯彻新发展理念,严格推进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红线制度,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统筹推进城乡水生态文明建设。在水资源节约方面,要进一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全面实施节水增产、节水增效、节水降耗、节水减排,加强中水回用和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严格重大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在水环境保护方面,要加快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行水陆统筹、联防联控和流域共治,强化水功能区监管,优化入河湖排污口布局,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在水生态修复方面,坚持自然恢复与人工修复相结合,全面加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水域岸线管制,积极推进重点流域和区域水生态保护和修复。严格地下水开发利用总量和水位双控制,逐步实现采补平衡。大力推进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和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建设人水和谐的海绵城市和美丽乡村。

  水是生态系统的控制要素,水利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全面深化水利改革的攻坚期。我们必须有勇气,有担当,坚定改革信心,持续发力,坚守生态文明发展理念,坚决推进水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打造山青、水净、河畅、湖美、岸绿的美好家园。

  来源:中国水利报
作者: 李顺卿
责任编辑:段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