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防总批复黄河洪水调度方案

2015-12-04 08:28:38 柯桥水务

 
  中国水利网站讯 2015年12月2日,国家防总批复了《黄河洪水调度方案》(以下简称本方案),要求黄河防汛抗旱总指挥部,青海、甘肃、宁夏、内蒙古、山西、陕西、河南、山东八省(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以黄河水利委员会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和措施,切实做好黄河洪水调度工作,确保防洪安全。
 
  国家防总2005年11月批复的《黄河中下游近期洪水调度方案》(国汛[2005]11号,以下简称原方案)实施10年来,对黄河防汛抗洪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黄河防洪工程体系及防洪要求发生了许多变化,小浪底水库进入拦沙后期,陆浑水库完成除险加固,海勃湾、河口村水库已基本建成,加之黄河防洪防凌调度复杂,需将防凌调度一并考虑,同时应将调度范围由中下游扩展为全流域,原方案亟需修订。为此,国家防总组织黄河水利委员会会同青海、甘肃、宁夏、内蒙古、山西、陕西、河南、山东八省(区)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2014年4月批复的《黄河防御洪水方案》的要求,总结近年来黄河防洪防凌调度及抗洪抢险实践经验,编制了本方案。
 
  本方案包括防洪工程体系、设计洪水、洪水调度原则、防洪调度、防凌调度、洪水资源利用、调度权限、附则等方面内容。
 
  本方案较原方案,调度范围由中下游扩展为全流域;在防洪工程方面,增加了干流龙羊峡、刘家峡、海勃湾、万家寨、龙口、西霞院等水库和支流河口村水库以及黄河干流三盛公水利枢纽以上及支流湟水流域梯级水电站,上游重点河段堤防、主要支流堤防、上中游主要河道工程,内蒙古河段应急分洪区和宁蒙河段引黄设施等方面内容;在设计洪水方面,增加了洪水特性、凌情特征和上中游重要站及区间的设计洪水指标;在洪水调度原则方面,重新确定了洪水调度原则,增加了防凌调度原则;在防洪防凌调度方面,增加了龙羊峡、刘家峡、海勃湾、万家寨、西霞院、河口村等水库和梯级水电站以及内蒙古河段应急分洪区、宁蒙河段引黄设施的调度运用方式,修订了三门峡、小浪底、故县、陆浑等水库的调度运用方式,增加了防凌调度和洪水资源利用等方面内容,明确了防洪防凌工程的调度权限。
 
  本方案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上拦下排、两岸分滞的洪水调度原则,充分发挥黄河流域防洪工程体系的防洪作用,将对黄河防洪防凌调度、洪水资源利用、保障流域防洪安全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责任编辑:李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