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10月28日讯 2014年10月21日,国家防总秘书长、水利部副部长刘宁带队赴广东省深圳市和中山市专题调研,就推进城市防洪排涝体系建设、加强河湖管理和给洪水以出路等问题与省市领导交换了意见并提出了工作要求。
刘宁实地考察了深圳市宝安区茅洲河综合治理工程、沙井河片区排涝工程、福田区福田河综合整治工程,察看了中山市白石涌排涝泵站、市区防洪排涝体系等,分别听取了深圳市、中山市防洪排涝体系建设情况汇报。刘宁指出,加快城市防洪排涝体系建设、提高防灾减灾能力是城市发展客观要求。今年5月,珠江三角洲降暴雨,深圳、中山等市发生严重内涝,导致部分地区交通中断,一些社区停水断电,一度严重影响城市正常秩序和居民生活。深圳市灾后提出了防洪排涝近期整治计划,确定明年汛前完成积水易涝点治理,“十三五”期间完成骨干工程建设,全面提高城市防洪排涝能力。中山市大力开展防洪围堤建设和围内河渠排水排污治理等,取得了很大成绩。深圳市、中山市市委、市政府要把防洪排涝体系建设作为重大惠民措施,加紧实施,符合城市发展要求,顺应群众的心声。
刘宁强调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快城市防洪排涝体系建设、加强河湖管理。一是加强城市防洪排涝体系建设组织领导,切实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做好城市防洪和排水治涝规划,全面推进城市防洪排涝体系建设。二是加强城市防洪排水治涝规划管理,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妥善处理城市排水、滞涝与防洪关系,形成科学合理的防洪排涝体系,尽快弥补城市排涝能力不足的短板。三是建立持续稳定的投融资机制,切实落实城市防洪排涝建设投资政策,拓宽融资渠道,保障城市防洪除涝建设需要。四是健全城市防洪排涝应急预案管理,要根据实际发生的洪涝情况和洪涝风险分析,修订城市防洪应急预案,完善城市应对洪涝灾害处置方案,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五是切实加强河湖管理,按照《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肃执法,严格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制度和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坚决制止侵占河湖洼淀和破坏城市防洪排涝设施行为。六是大力开展城市防洪减灾普法宣传,采取媒体宣传、专题教育等多种形式普及相关法规和防灾避险知识,提高社会各阶层防灾守法意识,提高避险自救能力。
珠江水利委员会、省水利厅负责同志随同参加了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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