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26日至11月15日,绍兴市柯桥区审计局对我单位2021年度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结算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绍柯审报〔2021〕8号)。我单位收到报告后,高度重视,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研究,深入核查,积极落实整改。现按照区审计局关于向社会公告审计整改情况的要求,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关于工程造价控制不到位问题
我单位已于2022年1月28日修订印发《绍兴柯桥滨海供水有限公司工程变更管理办法(修订)》(绍柯滨海水司〔2022〕4号),并组织相关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后续工程将严格执行工程变更管理制度控制工程设计、施工变更,并采取如下措施:
1.对各类估(预)算金额 2 万元以下的工程变更联系单由公司班子会议审议确定后实施。
2.单项估(预)算金额 2 万元(含)以上 20 万元以下工程变更联系单由公司班子会议审议后,报集团公司工程技术部核实经集团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核同意方可实施,单项估(预)算金额 20 万元(含)以上工程变更联系单须经集团公司工程技术部核实后报集团党委会审核同意方可实施。
3.如遇到工程变更情况紧急等特殊情况,由公司领导先口头汇报集团领导,再书面递交集团会议审核。
4.各项工程变更实施后,如单项变更结算价超原提交已审核估(预)算价 20的,须报集团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核。
5.工程(设计)变更联系单单张金额超过 20 万元(含) 的必须按绍兴市柯桥区政府投资项目审核监督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报绍兴市柯桥区财政局审核中心,并配合审核中心做好相关工作。
二、关于进度控制不到位问题
我单位已于2022年1月28日修订印发《绍兴柯桥滨海供水有限公司工程施工进度管理办法(修订)》(绍柯滨海水司〔2022〕5号),并组织相关管理人员认真学习,主要采取如下措施:
1.确定工程进度控制目标,编制施工进度总计划,确保工程进度主控点及工程进度目标;对施工总进度计划目标从不同专业、不同角度进行层层分解,仔细编排,并编制工程项目施工进度控制流程及工作细则。
2.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进度计划,协助施工单位实施进度计划,监督施工进度,组织施工现场协调会、工程例会、保证工程进度顺利进行。
3.定期收集施工单位提交的进度报表与工程进度计划进行对比,深入施工现场、跟踪检查工程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是否达到计划要求,当实际进度发生偏差时,应立即采取措施赶上进度。
三、关于未经初步设计批复先行开工问题
我单位已于2021年12月23日修订印发《绍兴柯桥滨海供水有限公司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修订)》(绍柯滨海水司〔2021〕102号),今后我单位将严格按制度执行基本建设程序。
绍兴柯桥滨海供水有限公司
202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