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平县城调整供排水价格

2021-01-05 12:36:29 admin

金平县城调整供排水价格

发布日期:2021-01-05 来源:云南水协

  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价格杠杆在水资源配置、水需求调节和水污染防治等方面的作用,金平县发改局依照定价程序开展成本监审,召开听证会,报经县人民政府同意,于2021年1月1日起调整金平县城供排水价格,并对困难弱势群体给予一定用水量的减免。
  居民生活用水到户价格为4.20元/m³,其中基本水价2.90元/m³,水资源费0.20元/m³,污水处理费1.10元/m³。对居民生活用水基本水价实施阶梯水价,第一级每户每月用水量16m³以内(含16m³),到户终端价格为4.20元/m³;第二级每户每月用水量16m³-25m³以内(含25m³),到户价格为5.65元/m³;第三级每户每月用水量25m³以上,到户价格为7.10元/m³。
  对日均用水量达到30立方米的非居民用水(工业生产用水到户价格为5.20元/m³;市政设施(含消防)用水到户价格为5.00元/m³,经营服务用水到户价格为5.60元/m³,建筑施工用水到户价格为5.70元/m³)、特行用水(特种用水到户终端价格为9.70元/m³)单位实施超计划累进加价,超计划20%(含)以内的,按基本水价的1倍加收,超计划在30%(含)以内的,按基本水价的2倍加收,超计划在30%以上的,按基本水价的3倍加收。